網站隱私權政策與免責條款


  • 使用者隱私權保護聲明 -

    貴凰企業有限公司有限公司-FARZO花柔自然萃(以下簡稱FARZO)。
    當您瀏覽或使用FARZO網站時,即表示您已詳細閱讀、明確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
    FARZO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約定書之內容,建議你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
    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你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若您為未滿十八歲,應於您的家長(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方得使用本服務。
    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推定您的家長(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

     


  • 個人資料蒐集及使用 -

    • 當您瀏覽FARZO相關網站時,不會主動要求輸入個人資料。
    • 當您進入購物車畫面或參加其他活動時FARZO會要求您登錄個人資料,以便完成交易與相關服務。
    • FARZO及其相關網站所取得的個人資料,都僅供FARZO內部依照原說明的使用目的和範圍。
    • 除事先說明或依台灣法律規定外,FARZO不會擅自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者或作為其他目的之用。
    • FARZO會自動記錄您在網站內的瀏覽,這些資料僅作為流量分析和網路行為調查,便於改善網站服務品質。
    • FARZO相關網站或網頁可能包含其他網站或網頁的連結,對於這些不屬於FARZO之網站或網頁,不管其內容或隱私權政策,均與FARZO無關。

 


  • 隱私權保護政策之修訂 -

    • FARZO保留更改本聲明各項內容之權利,不另對會員進行個別通知。
    • 若您對本隱私權保護政策有任何問題,請直接與本公司聯繫。

 


  • 服務條款 -

    下列情況發生時本網站無須負擔任何責任:
     
    • FARZO官網服務之風險會由您個人承擔,您同意使用FARZO官網各項服務基於個人意願並同意自付任何風險,包括因為自FARZO官網下載資料或圖片,或是自FARZO官網服務中獲得之資料導致發生任何資源流失等結果。
    • 您在FARZO官網填寫的物件資料、個人資料、上傳圖片等行為,純屬個人行為,官網對其內容之真實性或完整不負任何責任。
    • 任何由於電腦病毒侵入或發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暫時性關閉等影響網路正常經營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資料毀損、丟失、被盜與用或被竄改等均與官網無關。
    • FARZO官網就各項服務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擔保責任。FARZO官網不保證各項服務之穩定、安全、無誤及不中斷;會員明示承擔使用官網服務之所有風險極可能發生之任何損害。
    • 對於您透過FARZO官網刊登或發布虛假、違法資訊、侵害他人權益及欺騙、敲詐行為者,純屬個人行為,FARZO官網對此而產生的一切糾紛不負任何責任。
    • 以下狀況FARZO有權利中斷提供服務:網站電子通信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發生突發性之電子通信設備故障時、網站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被停止,無法提供服務時、由於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FARZO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

 


  • 交易行為 -

    下列情況發生時本網站無須負擔任何責任:
     
    • 會員使用本服務進行交易時,應依據FARZO所提供之確認商品數量及價格機制進行。
    • FARZO購物車網站標示金額,為「新台幣」。
    • FARZO購物車的商品,仍以實體產品為主。
    • 會員若於使用本服務訂購產品後倘任意退換貨、取消訂單、或有任何FARZO認為不適當而造成FARZO作業上之困擾或損害之行為,FARZO將可視情況採取拒絕該交易。會員訂購之產品若屬於,因商品交易特性之故,倘商品缺絕、因故無法順利供貨導致訂單無法成立時,FARZO將以電話或簡訊或語音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告知。
    • 你同意使用本服務訂購產品時,於FARZO通知確認交易成立前,FARZO仍保有不接受訂單或取消出貨之權利。你向FARZO發出訂購通知後,系統將自動發出接受通知,但此通知並非訂單確認通知。
    • 因使用本服務所提供之網路交易或活動,可能須透過宅配或貨運業者始能完成貨品(或贈品等)之配送或取回。 因此,你同意並授權FARZO得視該次網路交易或活動之需求及目的,將由你所提供且為配送所必要之個人資料(如收件人姓名、配送地址、聯絡電話等),提供予宅配或貨運業者,以利完成該次貨品(或贈品等)之配送、取回。
    • 商品宅配運送,若遇到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地震、海嘯、大水、暴風雨、山崩等諸如此類之天災時,延遲出貨會以電話或簡訊或語音或電子郵件聯繫消費者。

 


  •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

    本約定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已加入購物車
已更新購物車
網路異常,請重新整理